下表列出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十八區歷任民政事務專員 (英語:District Officer)。專員是各區民政事務處的主管,同時是地方行政上職級最高的公務員職位[1],屬於首長級薪級表第2點的職位,一般由政務主任職系的公務員出任,部分由行政主任職系的公務員出任[a]。
曾蔭權:我重申今日專員的角色就是地區的特首,他們要主動推進社區建設,協助落實政府各項施政,走入群眾,並發揮在地區的政治領導角色,這是新時代民政事務專員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