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銘良(16世紀—17世紀),字卿仲,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銘良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廣鄉試舉人,授韶州推官,除盜賑饑救活人民,代理曲江縣事遇上海盜蠢動,他就率眾運來螺殼建城,賊人不敢入侵,陞廣州清軍同知平反多宗案件,再調為黎平知府,謝絕饋贈,禁止火耗,捐出遼餉七百兩餘,因年老致仕回鄉[1]。
引用
- ^ 1.0 1.1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李銘良,字卿仲,神宗丙午舉人,授韶州府推官,弭盗賑饑所活無算,署事曲江,海賊蠢動,率眾運螺蛤為城,賊不敢犯,擢廣州清軍同知平反甚眾,遷貴州黎平知府,謝絕饋遺,禁革火耗,捐遼餉七百餘金,以老致政歸。 舊志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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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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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韶州府推官 1617年-16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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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胡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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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洪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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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廣州府同知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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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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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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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黎平府知府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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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于元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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