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的通行证明。
简介
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1]
该《办法》规定:[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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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 身份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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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 境外旅行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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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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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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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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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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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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