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懋才(16世紀—17世紀),字晴江,陝西延安府安塞縣馬家溝人[1],明朝政治人物。
馬懋才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獲授行人,擢礼部主事,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以禮部郎中升為西蜀參議,敢直言,為民請命。累升湖广兵备副使。崇禎元年(1628年)陝西大饑,餓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陝調查,見故鄉吃人的慘景,於是將沿途見聞寫成《備陳大饑疏》,五月十八日上報災情[3]。又曾治理四川、雲南等地區,平息苗漢紛爭。並開墾荒田,漢苗皆頌其德。免官後在長安居住,很快去世。清朝順治九年(1652年)奉祀鄉賢祠,有《嵐淙草》、《焚餘詩草》、《行人酒令》流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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