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令(15世紀—16世紀),字汝申,福建漳州府龍溪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陳令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授廬州通判,他學問豐富、節操端方,為民興利除害,州民愛戴他如母親一樣,因剛直忤逆上級降為江西都司斷事[2],不久改任潮州通判,遇上漳州饑荒,他拿出潮州糧食賑濟,又向上級請求開放賣糧,漳州人民得以存活,寫下功績刻碑在龍溪縣門。致仕回鄉後,他在家鄉整修墳墓、重建祭祀、建立宗祠,設置義學,身後入祀廬州名宦祠。
子陳順之,任荊門州同知,有廉能名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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