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觀察貧富差距的道德意義和實際作用都有分歧,這種不平等是否應該存在?假如社會需要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差距到甚麼程度就超出「必要」的範圍?人們應該用甚麼方法改變不salut je m"aplle abraham et j'aime l'argent平等的程度?貧富差距有被讚賞為必要和有好處的[1],亦同時被指責為一個愈來愈大的社會問題[2]。
^Wojciech Kopczuk, Emmanuel Saez, and Jae Song 發現:「全年收入變數 (log) 的上升大部分是建基於永久性收入變數 (log) 的上升以及短期收入變數 (log) 的溫和上升。」 因此,事實上貧富差距的擴大是在於個人一生當中所得到的收入的差距擴大。而且,他們發現人們在收入分配當中向上流動仍然是很困難的)。請參閱他們合著的《Earnings Inequality and Mobi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Evidence from Social Security Data since 1937,》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5, no. 1 (2010): 91–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