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士瑋
蕭士瑋(1585年—1651年[1]),字伯玉,號三莪,江西泰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郎中。 生平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中會試。天啓二年(1622年)補壬戌科殿試,成進士,官行人司行人。 崇祯二年(1629年),琉球国尚豐王遣使請封。按照惯例,朝廷应派给事中和行人各一人,充任琉球册封使。正使已选定杜三策,副使则預備在行人萧士玮和孔闻籍中选出。然而,两人互相推诿,互骂至司正楊掄门前。楊掄忍无可忍,索性自请担任副使。崇祯帝便下诏升楊掄为京堂,萧士玮降三级并调外任,孔闻籍不准参与考选,调南京用[2]。萧士玮谪河南布政使司知事,历升光禄寺典簿、评事,礼部主事、吏部主事,擢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 弘光朝,遷光祿寺少卿,拜太常寺卿,移疾還裏。明亡,专心著述。清順治八年(1651年)卒[3]。 著作著有《春浮园集》十卷、《起信论解》一卷及多种日录传世。钱谦益论其“无俗情、无俗务、无俗文、无俗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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