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指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在此一政府體制中,由數“邦”組成聯邦,但在處理內部事務上各邦則維持獨立[1]。聯邦政府通常出現於中央政府對地方掌控力較低,或地方意識強的國家。和单一制相對,聯邦制為一種地方分權制,邦讓渡部分权力予以聯邦,彼此無上下隸屬關係,邦政府自己就是自己的中央政府,邦內可設行省(例如:1918年以前的德意志帝國的普魯士王國、黑森大公國等),有的邦本身也是聯邦制(例如:歷史上的苏联,其加盟共和国包含自治共和国),其憲法將絕大多數的政府權力分配給邦,而聯邦政府只能負責有限的事務,但是聯邦中央通常都保留對於軍事、外交和財政的權力。聯邦政府通常是联邦制国家成员權力自下而上授權的結果。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 俄羅斯、 加拿大、 印度、 巴西、 澳大利亞與 阿根廷等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現時實行联邦制的国家有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