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县,是三国吴至元朝所設立的县,由海鹽縣析地而置,唐朝時一度併入錢塘縣,後來復置。元朝時升為盐官州,今為浙江省海寧市。
歷史
鹽官縣之地於古代屬於揚州,周朝時初為越國禦兒鄉,戰國時屬楚國。秦始皇帝二十五年(前222年)建海鹽縣,屬會稽郡;西漢沿襲,由揚州隸。東漢顺帝永建四年(129年),由會稽郡分出吳郡,海鹽縣改屬後者。三國吳置鹽官縣,時間已不可考,亦為揚州吳郡所隸;晉、南朝宋、齊、梁沿襲。
陳永定二年(558年)改由揚州海寧郡隸,為郡治;禎明元年(587年)改由吳州錢塘郡隸。隋開皇九年(589年)由杭州直隸,大業三年(607年)改屬餘杭郡。唐武德四年(621年)由東武州隸。武德七年(624年)併入錢塘縣,地復屬杭州;貞觀四年(630年)復置,仍屬杭州;天寶元年(742年)復屬餘杭郡;至德二載(757年)復屬杭州。吳越、北宋沿唐制。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改由臨安府隸,大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由杭州路隸。元貞元年(1295年)因戶口繁多而升為鹽官州。
析置史
鹽官縣的析置時間和方式眾說紛紜,未有定論。《嘉興府圖記》主張鹽官縣於吳黃武四年(225年)由由拳縣和海鹽縣析地而置;《浙江通志》主張黃武二年(223年)已析地置鹽官縣;《浙江地名簡志》從後者,惟又謂析置時間未有定論。《海鹽圖經》則主張鹽官縣於漢建安五年(200年)由海鹽縣析地而置,惟時稱海昌縣;《新浙江通志》則主張吳初置海昌都尉,後改鹽官縣。現代則有說法謂鹽官縣於建安八年(203年)建縣。
參考資料
參考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