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初創立時原本是綜合性大學,1952年院系調整時,成為專門工科大學,1984年後,開始大力恢復綜合性大學,先後逐步建立、復建各類理科、文科、管理學科、高新技術專業等類院系,朝綜合性大學邁進。
创校时期
清华創校初期,沒有區分院系、年級、班級。1911年2月,《清华学堂章程》实行“四四”学制,即高等科与中等科各四年。张伯苓任清華教務長之後,依据学部颁布的癸卯学制,改“五三”学制,即高等科5年、中等科各三年[1]。
1916年,周诒春校长正式提出清华改办大学,逐步將廢除高等科与中等科[1]。1921年起,分为初级大学(英語:Junior College)(学制2年)、高等科(学制3年)、中等科(学制3年)。高等科毕业则相当于美国标准大学二年级水平,将直接进入美国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
- 到1924年,中等科、高等科均停招,开始着手改办大学。
- 1925年5月,在留美预备部之外,成立大学部,并附设研究院。大学部最初准备分为普通训练(学制两年或三年)和专门训练(两年或以上),研究院初设国学门(一年毕业)。
- 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本科四年毕业,第一年即分系专修。
- 1929年,留美预备部全部毕业遣送美国完毕,国学研究院结束。大学部分文、理、法三学苑,土木工程系附属于理学院。
- 到1934年6月招生前,文、理、法、工学院共17个学系,研究院逐步成立13个研究所:[4][5]
南迁
- 1938年,南迁组建长沙临大,三校各系合并,共设有4个学院17个学系。西南联大时期略有改动,并增设师范学院,至1941年基本定型,拥有5个学院、26学系、2个专修科、1个先修科。此外,清华还拥有5个特种研究所和恢复中的研究院。
复校
- 1946年,迁回北京清华园复校后,逐步新增院系,最终有文、法、理、工、农5个学院,26个系。
- 1950年3月,从地学系分出地质学系,新增采矿工程学系,化学工程学系内新增石油精炼组,并先后开办各类专修科。
1952年院系调整
- 1952年9月底,清华大学院系确定为8个系,22个专业,15个专修科。
- 1953年9月,石油工程系调出组建北京石油学院。前后有些小范围调整。
文革
改革開放以来
清华大学主要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
(截至2020年底,不含北京协和医学院的数据)
注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