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旭

张孟旭(1909年10月28日—1985年10月1日),直隶(今河北安平马店乡赵院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

生平

生于中农家庭。1925年考入在天津的河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第36班。1929年暑假前经同班同学齐惠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9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初任省立一师学生党支部书记,6月12日在旱桥散发传单时被捕,被河北省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判刑八年。关押在天津小西关的河北省第三监狱。1932年初任三监囚犯党支部书记。1935年华北当局被局势所迫,对政治犯实施大赦,减刑三分之一。张孟旭拒绝履行反共手续出狱。1936年1月12日出狱。在安平县长堤小学当教员。

1937年抗战爆发后,根据中共保南特委书记吴健民的指示在家乡组织抗日武装。1937年9月成立安平县委(隐蔽在县委领导的县人民武装自卫团大队部内),安贵普为县委书记,段占鳌为县委军事委员,张孟旭为组织委员,弓濯之为宣传委员。县委领导的县武装自卫团很快增加到500多人。1938年2月任冀中二地委巡视员、1938年9月到1939年5月深县抗日政府县长、冀中政治主任公署特派员、冀中第十专区专员、冀中行政公署民政科长等职。1942年5月到中共晋察冀中央分局党校学习。1943年3月从党校被分配到平北,任平西地委平北地分委委员、平西专员公署平北办事处生任。1945年1月任平北地委委员、平北专员公署专员。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被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任命为张家口市民主政府市长。8月23日八路军从日伪手中解放张家口,当天张孟旭以市长名义签发了张家口市政府第一份公告并全城张贴。1946年10月撤出张家口后,任冀热察行政公署副主任。1948年12月张家口第二次解放当天,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的命令,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张家口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张苏为军管会主任;牛树才詹大南为副主任;张孟旭、苏毅然为委员。同一天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命令,任命张孟旭为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1949年3月任冀东南下工作团总团长,6月率6个南下工作团抵达汉口,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和湖南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秘书长。协助黄克诚王首道萧劲光金明高文华等省领导准备接管湖南的干部整训学习。1949年8月5日进入长沙市区后,还担任联络湖南和平起义人士、贯彻党的对和平起义人员的政策。毛泽东批给程潜5万斤大米(折款)的工作特费,程潜指定张孟旭为他经管这笔特费,凭条支付,用于救济确有生活困难的“辛亥革命同志会”的老人。

1953年任湖南省副省长,分管交通、邮电、文教卫生和外事等工作,并兼任省交通办公室主任和党组书记。1956年任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1956年8月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1960年任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主管文教工作,兼任中国科学院湖南分院院长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1964年10月调任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协助张际春(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工作。文革初期下放宁夏“五七”干校劳动。1979年1月任教育部顾问。是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八十年代初主动退二线,积极撰写回忆录,总结监狱斗争的经验,撰写安平县、平北抗日根据地、张家口地区的革命斗争史和湖南解放、建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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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