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岚(?—1945年10月8日),字秀峰,奉天朝阳人。[1]中华民国军事将领,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官员。
生平
崔景岚早年当过小学教员。崔兴武接替张连同任旅长后,不久其部队改编为东北陆军骑兵第十七旅。崔兴武淘汰了旅部的张连同时代旧人,崔景岚任该旅军需处长。当时任职的还有,陈宝泉任该旅参谋长,傅景峰任参谋处长,刘继广任副官处长,唐纳绅任军法处长,李树声任驻承德办事处长。该旅辖三十四团(团长李守信)、二十七团(团长孙凤阁)、四十一团(团长孙寿卿)以及若干独立营,其中包括尹宝山的步兵营。[1]
1936年蒙古军总司令部设立后,崔景岚任军需处长。[2]后来他曾任大同财务监督署署长[3],蒙古自治邦政府经济部次长[4],张家口市市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崔景岚被八路军逮捕。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判处伪张家口市市长韩广森、崔景岚死刑,1945年10月8日,在张家口的日本人所建的忠灵塔前,韩广森和崔景岚被枪决。[5]
参考文献
- ^ 1.0 1.1 内蒙古文史资料(20)李守信自述,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4-75页
- ^ 戚厚杰, 刘顺发, 王楠,国民革命军沿革实录,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
-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1927-1949)第五辑第二编,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93页
- ^ 河北省志: 审判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页
- ^ 南京史志1995(1),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員会办公室,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