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SECO)1972年制訂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對全人類有重要文化或自然價值的遺產項目[1],寮國於1987年3月20日批准該公約後,其文化和自然遺產才有資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
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update],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在寮國指定了3個世界遺產,均為文化遺產,分別為1995年入選的「琅勃拉邦的古城」、2001年入選的「占巴塞文化景觀內的瓦普廟和相關古民居」,以及2019年入選的「川壙巨石缸遺址──石缸平原 」。另外,有2項遺產列入預備名單,遺產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列入預備名單。
遺產名單
以下表格中列出寮國3項世界遺產的資訊,其中名稱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所訂名稱;圖片為該遺產的代表圖片;地點為該遺產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選年份為遺產入選世界遺產的年份;編碼為世界遺產官網上的編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10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的每個世界遺產必須符合至少1項標準,其中第一項(i)至第六項(vi)為文化遺產,第七項(vii)至第十項(x)則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及自然遺產標準的為複合遺產;簡介為該遺產之簡介。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3]。
另外文代表文化遺產,自代表自然遺產,自文代表雙重遺產。
預備名單
除已入選名錄的遺產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經過入選預備名單的過程,方可列入《世界遺產名錄》[7]。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update],寮國之預備名單內一共有2項遺產,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8]。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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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 |
479:琅勃拉邦的古城 ·
551:占巴塞文化景观内的瓦普庙和相关古民居 ·
421:川壙巨石缸遺址——石缸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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