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毓英(?—?),字抱真,山西辽州(今昔阳县)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西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歴知郧阳府,值岁歉,毓英设法救荒,尤严禁抢夺,强暴斂迹。又刊劝民十二事,分布各属,士民知劝,今其词不传[1]。累官至两淮盐运使。天启初以大计被糾去職[2]。
参考文献
- ^ 《郧阳志》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八》:天启二年正月,南京吏科给事中姜习孔等、十三道御史郭一鹗等以大计纠劾,……两淮运使孙毓英、长芦运使张云翼、福建运使谭炜……等,疏下部院。吏部会都察院考察天下诸司官员,朱化孚、周泰峙、武图功、吴晖、孙毓英、及江西按察使沈朝烨、贵州参政熊鸣岐、湖广副使谢渭、黄景星、山西参议徐如翰、山东运使欧阳灿俱浮躁,奉旨褫职、闲住、致仕、降调各有差。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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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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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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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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