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又称共和国主席,是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对本国国家元首或代表的称呼,可以指:
此外,在亞洲社會主義國家中,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是「大人民呼拉爾主席團主席」(1951-1990年)。此外,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首任國家主席金日成去世後,職位出現空缺,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成為國家元首(部分職能由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履行。 )1989年之前蘇聯的國家元首是国会的议长「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而在前東歐的大多數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國家元首的頭銜是國務委員會主席(東德、保加利亞等)或「總統」(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等)。
在英文中,被翻譯為「President」(意為「總統」)。在日本,從2019年起“Presid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被翻譯為「古巴共和國總統」(キューバ共和国大統領),但在中國則被翻譯為「古巴共和國主席」而不是像美國總統等一樣使用「總統」頭銜。
截至2024年9月,现存社会主义国家当中,国家元首职务依法为国家主席的有中国、越南、老挝和古巴。除中国大陆沒有连任限制外,其余三国的国家主席任期为五年,可连任一次。
目前四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主席在其所在國家憲法規定的職權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
國家主席是國家元首,對內對外代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國家主席是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是老撾國內外多民族人民的代表。
國家主席是國家元首,由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任期五年。
中國國家主席是唯一沒有被憲法明確規定為國家元首,只規定「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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