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的检察机关。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10月的吉林省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为现名。现任检察长为尹伊君。
历史沿革
1950年10月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署正式成立。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厅长于克兼任检察长[1]。1952年5月至9月,吉林省人民检察署与吉林省公安厅曾短暂合署办公[2]。
1954年9月,改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1966年7月10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对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被撤销,其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重新设置各级人民检察院。同年7月10日,中共吉林省委决定任命沈崙为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同年8月5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挂牌办公,下设一处(刑事检察处)、二处(法纪检察处)、三处(监所检察处)、四处(信访处)和办公室。[3]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政治部
- 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部)
- 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
-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
-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 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部)
- 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 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 第十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 法律政策研究部
- 案件管理部
- 检务督察部
- 人民监督工作部
- 技术信息部
- 司法警察总队
- 计划财务装备部
- 审计部
- 机关党委
- 派出机构
历任领导
- 历任检察长
姓名 |
实际任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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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 |
1950年12月-195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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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焰 |
1952年6月-1953年1月 |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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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次丰 |
1954年8月-1960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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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 |
1959年10月-1962年6月 |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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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崙 |
1962年6月-196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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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崙 |
1978年7月-1980年4月 |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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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程 |
1980年4月-198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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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瑞甫 |
1983年9月-198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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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武 |
1984年4月-199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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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维东 |
1998年1月-200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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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锁 |
2008年2月-2012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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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克勤 |
2012年2月-2019年7月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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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伊君 |
2020年1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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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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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行政区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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