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是中国辽宁省本溪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區人民政府駐南芬街道。
历史
南芬古称“南坟”。清康熙年间,有一丰姓巡抚见此地风水极佳,便将其祖坟迁来此地,因位于本溪湖之南,故称为南坟。1942年,因“坟”字不吉而改为“南芬”,至今当地口语仍称之为“南坟”。
1948年11月15日,本溪县划分为10个区,南芬区为其中之一。1952年9月,中共本溪市郊区委员会成立,辖属南芬区等地。1956年8月,撤销桥头区和南芬区,重新组建本溪市直属的南芬(矿)区,将原桥头区所属的8个乡、1个镇划入南芬(矿)区。1958年4月,全省推行撤区并乡和撤小乡并大乡制,本溪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南芬区撤销,组建南芬镇,隶属本溪县领导。1966年7月,南芬矿区成立。1968年8月,撤销南芬矿区建制,恢复南芬人民公社,划归立新区领导。1984年1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南芬区建制。1988年,原属本溪县的下马塘乡(今下马塘街道)划入南芬区。
人口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南芬區常住人口為55560人。[2]
行政区划
南芬区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3]:
南芬街道、思山岭街道和下马塘街道。
交通
特产
辽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辽砚兴于辽金时代,相传辽砚深得萧太后的厚爱,并被封为御砚。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