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貨,涉及柴、米、油、鹽、醬、醋、茶等料理所需,或稱「南北雜貨」、「雜貨」[1],偶兼售五金或日用品。
由來
- 雜說
說法不一,是指滿清時代的商人,多透過同業公會方式於南、北「郊」等進行買賣,貨物遂泛稱「南北貨」。[2][3]
另外一說,則是北方代表「水」和南方代表「火」,而當時日常生活用的物品多由金屬跟木材等製成,東方代表「木」和西方代表「金」,契合中國的五行理論。[2]
- 考證
《北史·魏收傳》:“南、北初和……求南貨於收。”(南貨)
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五《委巷叢談》云:“今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語,不相通用。倉猝聆之竟不知為何等語。”
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一:“南貨業……皆大江以南之產”。
清翟灝考列,“市語如米行、絲行、綢綾行、線行、銅行、藥行、典當、故衣鋪、道家星卜、雜貨鋪、優伶、江湖雜流。”凡數十種,號稱“江湖人市語尤多……事事物物,悉有穩稱”[4]
自明隆慶(1567年至1572年)之後,海禁漸鬆,來自東洋(交趾、暹羅、呂宋、貓裏務等)及西洋(中東、歐洲)之舶來品漸多,市所販賣亦由傳統南北貨而加入舶來品。
著名集散地
臺灣
香港
相關
- 商業
參考來源
- 書目
- 方芳. 《精挑細選南北貨》. 香港: 萬里機構-飲食天地社出版社. 2013-02-01: 153頁. ISBN 978-962-145-108-8 (中文).
試閱
(繁體中文)
- 劉還月. 《台灣民間信仰小百科》. 臺北市: 台原. 1994. (繁體中文)p.240﹝節慶卷﹞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