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基督教使用開展的右手。張開的五指代表基督的五傷。雖然這是西方基督教最常見的方法,有時其他的形式也會被使用。西方基督教有時也會使用「小十字聖號」,即在前額、唇、胸口以拇指分別描出小十字並呢喃:「願聖言及於我思、我語、我心。」(英語:May Christ's words be in my mind, on my lips, and in my heart.)這被使用在彌撒中宣讀福音時,以及被廣泛使用於在離開或進入教堂時以聖水劃記,也使用於「大聖號經」的前半部份,即「以十字聖架號,天主我等主,救我等於我仇。」(拉丁語:Per signum Sanctae Crucis // de inimicis nostris // libera nos, Domine Deus noster.)
在東方禮天主教與正教會,拇指、食指與中指集為一點,象徵聖三(聖父、聖子、聖神/聖靈;三位一體)其餘兩指(保持貼緊手掌)代表耶穌基督的人性與神性。然而,過去的俄羅斯正教會使用兩指為一點、三指貼緊手掌。俄羅斯舊信徒(Russian Old Believers)仍然使用這種方式。東方正統教會(亞美尼亞、科普特、衣索匹亞等)也普遍使用"西方"的方向,即使常常是使用拜占庭的手勢。
動作
劃十字聖號是依序在前額、胸口偏下與肚臍一帶、雙肩,並同時唸三位一體公式。在前額:「因父」(或拉丁語In nomine Patris);在前胸、心或腹:「及子」(et Filii);橫越兩肩:及聖神/聖靈之名(et Spiritus Sancti);最後:阿們/亞孟(Amen.)。
在如天主教會的彌撒等禮儀中,聖號在某些狀況下被要求使用:信徒在致候禮時、宣讀福音前(在前額、唇、心上的小十字)、禮成的降福禮時劃記;彌撒中灑聖水時、領聖體後懺悔的總結、和領完聖體後祈禱的總結則是個人各自劃記。主祭在祝聖體、血時在唸基督最後晚餐所說的話前會在餅、酒上劃記。在傳統拉丁彌撒中司祭會在"Canon of the Mass"時在餅上劃記25次,10次在祝聖前,15次在祝聖後。在保祿六世彌撒(現代彌撒)中則只會在祝聖前劃記一次。司祭也會在執事宣讀福音前對執事劃十字聖號降福,另一個劃記的時間點則是彌撒禮成時。
雖然十字聖號追溯到早期基督教會,它仍被一些宗教改革者拒絕,並且不存在於某些新教派中。自從宗教改革它被新教教徒與大公主義的聖公宗低教會普遍拒絕,儘管馬丁路德在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與聖公宗公禱書不同)中描述聖號的使用曾表正面的個人觀點,以及聖公宗1604年的教會法中對於十字聖號的保護。
在信義宗中這個記號被廣泛留存。例如:《路德小問答》(Luther's Small Catechism)陳述它被期待於晨禱與晚禱前。信義宗原則上不曾拋棄劃記十字聖號,並至少在十九世紀前廣泛留存於崇拜中。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前葉它被大量地廢棄直到1950和1960年代的禮儀復興運動。之後,十字聖號在信義宗的崇拜當中變得十分常見。十字聖號現在是禮拜中的習慣。[7][8]當代信義宗的崇拜手冊中的禮儀指示,包括《福音派信義宗崇拜》(Evangelical Lutheran Worship)[9]、《路德會聖詩禮儀書》(Lutheran Service Book)[10]、《信義宗崇拜書》(Lutheran Book of Worship)[11],和《信義宗崇拜》(Lutheran Worship)[12]提供了禮儀中劃記十字聖號的某些時間點,例如在宣告“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信義宗中十字聖號的祈禱的使用包含了領聖餐和赦罪時。
^Prayer Book, edited by the Romanian Orthodox Church, several editions (Carte de rugăciuni - Editura Institutului biblic şi de misiune al Bisericii ortodoxe român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