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 (永樂進士)

劉永(14世紀—1440年代),克修江西南安府大庾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永是永樂十五年(1417年)舉人[2],次年(1418年)聯捷進士,獲授刑部主事,升任郎中後有能幹名聲,不久到陝西萬全恤刑,政望昭著。

正統年間他得大學士楊士奇楊溥推薦外任荊州知府,在當地勸農興學、平均賦稅,適逢遼王朱貴烚不法害民,他上疏後被牽連入獄,經審問後復職,朱貴烚廢為庶人[3],不久因父親逝世回鄉,數千位郡民請求他留任,於是明英宗讓其奪情起復,前後任職十四年,於任內去世,人民立肖像祭祀他[1][4]

引用

  1. ^ 1.0 1.1 民國《大庾縣志·卷八·人物志上》:劉永,字克修,永樂進士,授刑部主事,升郎中有能名,尋撫䘏陝西萬全,政望甚著。正統中天下大郡數十難其守,命朝臣舉薦,大學士楊士奇、楊溥薦永知荊州府,廉介有為,勸農興學、均賦革弊;有親藩不法為民害,永疏聞械繫詔獄祻幾不測,朝審直其言復職,處宗室如祖訓。後丁艱去,郡民數千人擁留,復徒步走闕下懇請奪情起復,永為郡前後十四年,民立祠肖像祀之。
  2. ^ 民國《大庾縣志·卷六·選舉志上》:永樂朝……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劉永 登進士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五十三》:(正統四年三月庚申)降遼王貴烚為庶人。先是王與江陵、瀘溪二郡主亂,又通千戶曹廣等妻女數十餘人,非理姦死者十餘人,杖死長史杜述,擅笞荊州知府劉永……
  4. ^ 光緒《荊州府志·卷三十八·職官志十》:劉永,大庾人,正統中大學士楊榮薦知荊州府,勸農興學、均賦簡訟,會遼藩不靖,永疏之逮繫,事白仍令復任。遭父喪,軍民萬八千餘人乞留,英宗命奪情視事,在郡凡十四年卒於官,官民肖像立祠祀之。 《明史》趙豫傳、《楚紀》合纂,按《湖廣通志》、舊府志俱作劉昶,誤。

參考文獻

  • 民國《大庾縣志》·卷六·選舉志上
  • 民國《大庾縣志》·卷八·人物志上
  • 光緒《荊州府志》·卷三十八·職官志十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官衔
前任:
張宏
明朝荊州府知府
正統年間
繼任:
何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