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0′0″N 127°0′0″E / 45.16667°N 127.00000°E / 45.16667; 127.00000
五常市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最南部,拉林河上游,东邻尚志市,北邻阿城区、双城区,西部及南部与吉林省毗连。是中国重要的水稻主产区,闻名全国的“五常大米”便是产自此地。[2]
名称来源
五常源自儒家中“三纲五常”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清朝咸丰年间,今五常地区放荒供人民开垦,以三纲五常中的五常之名陆续建立了「举仁」、「由义」、「崇礼」、「尚智」與「诚信」这五个甲社,民众遂将此地称为五常。[3]
历史
今五常地区在35000年前便有类人生物活动的迹象。夏至周时被称作肃慎[4],汉、晋时期属夫余,隋朝时属靺鞨,唐朝时属渤海都督府,辽代属东京道,金朝为上京会宁府辖下,元朝为辽阳行省辖下,明朝属奴儿干都司辖下,清朝初期为宁古塔将军辖下区域。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为了反攻沙俄军队,清军在此地屯粮,古称“拉林仓”。1744年(乾隆九年),将拉林仓改为拉林城,划入宁古塔将军辖区内。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从宁古塔将军的辖区内划分出一部分,并划入新设的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区内,拉林城便在这部分辖区之内。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改为阿勒楚喀副都统直辖此区域。1869年(同治八年),新设五常堡衙门,划归吉林将军辖下。1881年1月25日(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新设五常厅,归为吉林分巡道管辖。1882年(光绪八年),在拉林新设巡检,归双城厅管辖。1909年4月9日(宣统元年闰二月十九日),将五常厅升格为五常府。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3年3月2日将五常府改为五常县。1914年6月,将五常县改划入滨江道。1929年2月,撤销滨江道,五常县改由吉林省直辖。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五常县起初隶属于吉林省,后于1934年12月改为滨江省辖下。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五常县划归松江省直辖。1947年,先后从五常县分出山河和拉林两地,并建县,1948年又将山河县撤消,并回五常县。1954年8月,松江省和黑龙江省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五常县划入黑龙江省辖下。1956年3月6日,中国国务院决议撤销拉林县,并回五常县。1958年8月,划入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入哈尔滨市辖区内。1993年8月28日,五常撤销县制,改为县级市。[3]
人口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五常常住人口为724705人。[5]
地理
五常市位于黑龙江省的南部,处于拉林河上游;北部紧邻阿城市,东部与东南部与尚志市、海林市和敦化市接壤,南部与吉林省的舒兰市和榆树市相邻,西北与双城市比邻[3]。五常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有着冬季漫长,夏季短暂的特点。年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份为最炎热的月份,平均气温23摄氏度,一月份为最寒冷的月份,平均气温-19摄氏度。五常市全年无霜期130天,年平均降水量625毫米[6]。
行政区划
五常市下辖12个镇、9个乡、3个民族乡[7]:
五常镇、拉林满族镇、山河镇、小山子镇、安家镇、牛家满族镇、杜家镇、背荫河镇、冲河镇、沙河子镇、向阳镇、龙凤山镇、兴盛乡、志广乡、卫国乡、常堡乡、民意乡、红旗满族乡、八家子乡、民乐朝鲜族乡、营城子满族乡、长山乡、兴隆乡、二河乡和山河屯林业局。
交通
经济
2009年,五常市全年GDP总量为170亿元人民币,并以年平均15%的速度增长,其年政府财政收入约6.1亿元人民币,在黑龙江省内排名第9位。五常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68元人民币,农村居民则为7200元人民币,其农村人口收入位居全省首位。[8]
自然资源
五常市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其土地肥沃,多为黑土,适宜种植物的生长。据统计,五常市共有黑土地127.6万亩。2016-2018年,五常大米连续三年获得全国销量第一。五常大米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市境内探明拥有20余种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磁铁、铬、石英、大理石等。五常市市域的60%为山地,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其木材总蓄积量达1225万立方米。
五常市境内有拉林河和阿什河两大水域,年径流总量35亿立方米,境内河流总长2240公里。除自然河流之外,五常市还拥有龙凤山水库和磨盘山水库,其蓄水量达2.7亿立方米,磨盘山水库还作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主要来源。[9]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