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字鹤泉,号秋田,一號連漪,江南金壇(今江蘇)人。[1]清朝政治人物、狀元。
生平
于振於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中举人。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登极大典特设恩科,由吏部尚书朱轼、礼部尚书张廷玉任主考官,中会试榜,十月殿试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入值南书房。雍正三年(1725年)赐居澄怀园。雍正五年(1727年)出任湖广学政。因擅自增添学额两名,被贬为行人副司。
乾隆元年(1736年)特开博学鸿词科,于振考中一等第四名,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1738年)出任江西主考官。乾隆五年(1740年)转福建学政。于振與堂弟于敏中皆為狀元,又工書法,包世臣在《艺舟双楫》列為上品。著有《清涟文钞》12卷,《南楼诗草》28卷。
家族
出身書香門第。父于天騏能詩文。次子于雯峻,字次公,號小涪,官至雲南學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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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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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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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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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 共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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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 共1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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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補試博學宏詞 |
第一等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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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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