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以編年體介紹香港政府各決策科(今決策局)於1973年設立至今的演變。
1973年以前,香港政府大部份部門都由司署統籌,比如輔政司署、庫務司署、律政司署、民政司署、工務司署、教育司署,乃至司法機關的裁判司署等等。由於所有大小事務最終都需要由輔政司署決策,效率甚低。
1973年[1]
1974年[2]
1975年[3]
1976年[4]
1978年[5]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5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3年
1994年
1997年
1998年
2000年
2002年
2007年
[11] [12] [13] [14]
2012年
然而由於立法會拉布持續,特區政府未能於7月1日以前完成所有立法會程序,第四屆特區政府最終以原有三司十二局上任。而五司十四局方案更因立法會換屆而胎死腹中。(詳情請參閱2012年香港立法會拉布攻防戰、五司十四局及香港冗長辯論條目) [18]
2014年
2015年
2018年
2019年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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