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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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 大日本帝国的傀儡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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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 | 厚和豪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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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语言 | 蒙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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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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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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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 | 1937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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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併 | 1939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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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是1937年至1939年间日本在中國内蒙古地區扶植的傀儡政权。
沿革
民国26年(1937年)10月14日,日军攻占归绥,10月17日又攻占包头。[1]10月27日,在日本扶持下,第二次“蒙古大会”在归绥召开。10月28日,大会讨论通过了《蒙古联盟自治政府组织大纲》、《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暂行组织法》、《第二次蒙古大会宣言》等,正式成立了蒙古联盟自治政府,选举云端旺楚克(未到会)为政府主席、德穆楚克栋鲁普为副主席。[2]
1937年11月22日,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在张家口签订《关于设立蒙疆联合委员会的协定》,正式成立了蒙疆联合委员会。1939年9月1日,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正式合并,在张家口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3]
组织
蒙古联盟自治政府设在厚和豪特(原归绥),设主席、副主席。“主席为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之主权者,遇有事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行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下设政务院,“掌理诸般行政”,政务院实行政务院长负责制。政务院下设总务部、财政部、保安部,各部均下设若干处。总务部下设总务处、法制处、建设处、内务处、教育处、外交处;财政部下设会计处、税务处;保安部下设警务处、司法处。政务院下辖的地方行政机关有: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后来设立)、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公署,以及厚和豪特市、包头市2个市公署。除了政务院以外,还有蒙古军总司令部、参议会与政务院地位平行。此外还设有秘书处、司法局等机构。同时,蒙古联盟自治政府还设有日本人组成的顾问部,实际掌控军政大权,下设总务部、财政部、保安部等部。[1]
1938年3月,政府主席云端旺楚克病逝。1938年7月,德穆楚克栋鲁普接任政府主席,随即对政务院进行改组,对人员进行了任免。[4]1938年8月1日,政务院正式改组,废除了政务院的总务部、财政部、保安部3部制,改行1厅4部制(总务厅,民政部、财政部、保安部、畜产部)。总务厅下设总务处、人事处、主计处、外交处等;民政部下设内务处、教育处、建设处;财政部下设税务处、理财处;保安部下设警务处、司法处;畜产部下设牧业处、畜产处。此外,还有直属政务院的地政局、司法局、参议会等。[1]
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以乌兰察布盟(盟公署驻百灵庙)、锡林郭勒盟(盟公署驻贝子庙,今锡林浩特市)、察哈尔盟(盟公署驻张北)、巴彦塔拉盟(盟公署驻厚和豪特,今呼和浩特市)、伊克昭盟(盟公署驻包头)及厚和豪特市、包头市为辖区。其中,巴彦塔拉盟是将土默特特别旗和察哈尔右翼4旗合并后新设立的。各盟公署设盟长1人,副盟长1人,日本参与官1人,下设总务厅、民政厅、保安厅、财政厅、教育厅等厅。厚和豪特市、包头市各设市长1人,日本主任顾问1人,下设总务科、财务科、建设科、司法科、警务科等科。[1]
职官
1937年10月至1938年7月
如无说明,以下均为1937年10月政府成立时任命,至1938年8月政府改组时为止的职官。
1938年8月至1939年
如无说明,以下均为1938年8月政府改组时任命或续任,至1939年9月政府合并时为止的职官。
从1938年8月到1939年政府合并,该政府所辖的5个盟主要官员没有变动,另设日本参与官1人,与盟长共主盟事;2个市主要官员没有变动,另设日本主任顾问1人,与市长共主市政。[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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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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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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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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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東亞會議召開前已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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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支系和亲缘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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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境內 部落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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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蒙古族 部落支系聚居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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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蒙古族杂居分散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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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境內亲缘民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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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境內亲缘民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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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中亞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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