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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福州,在今福建省境内设立的一个州。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改闽州置,治所在闽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为福州都督府治。福州都督府始管三州:福州、建州、丰州(南安郡改);继而管五州:福州、建州、泉州(丰州改,即今泉州市)、汀州、漳州,五州之下设三十五县(后又并为二十四县)[1]。《元和郡县志》载:福州“因州西北福山为名”。福州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尤溪县北尤溪口镇以东的闽江流域和古田、屏南、福安、福鼎等市县以东地区。
开元十三年(725年),置福州都督府。
开元十九年(731年),福州置泉山府兵左卫营、右卫营,共1200人[2]。
天宝元年(742年),改为长乐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福州。上元元年(760年),福州都督府和福建都防御使合并,升置为福州节度使。大历六年(771年),罢福州节度使,置福建都团练观察处置使(简称福建观察使)。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后梁太祖朱温加封王审知为中书令、闽王,升福州为福州大都督府,作为闽国国都。闽龙启元年(933年),改福州大都督府为长乐府。闽天德三年(945年),闽国灭亡,长乐府废,恢复福州建置。李仁达短暂割据(945年—947年)时,恢复威武军,与福州并存。后汉乾祐元年(948年),吴越消灭李仁达的割据势力。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吴越改威武軍为彰武軍。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改彰武軍为威武軍。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降北宋;同年,威武军改为两浙西南路,福州隶之。
五代后辖境缩小。宋朝时为福建路治。南宋景炎元年(1276年),端宗即位于此,改为福安府,作为行在。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复为福州;十五年(1278年),升为福州路。宋元以来海舶前往东南亚各地,常由此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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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长官
参考文献和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