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张鹏的其他人物,請見「
张鹏」。
关于名为曹珍的其他人物,請見「
曹珍」。
关于名为周郁的其他人物,請見「
周郁」。
关于名为石磊的其他人物,請見「
石磊」。
石瑞芳(1901年—1931年2月),又名敬芳,字才芳,号祥麟,化名张益鹏、张鹏、曹珍、周郁、石磊等,浙江天台欢岙人。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生平
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3月,中共天台县委成立,他出任委员。1928年6月,担任中共天台县委书记、欢岙区委书记[1],期间领导了“赎当杀朱”斗争(国民党天台县党部组织部长朱良庆被杀[2])。之后调任中共黄岩县委书记,领导了反“盐厂”斗争。1929年5月,出任中共台州中心县委书记[3],同月抵达玉环进行考察,了解到闹荒分粮遭到了地主的武装反抗,决定组织各地建立农民武装,并在温岭坞根游击队的影响下筹建游击队[4]。
1930年,中国共产党浙南特别委员会再次成立,被选为组织部长。1930年11月,王国桢调到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工作,中共浙南特委召开扩大会议,推选石瑞芳为代理书记。12月5日,石瑞芳珍在瑞安县县城被捕入狱,党组织遭到破坏[5]。1931年2月,被秘密杀害于杭州陆军监狱。死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