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復,字师仁。福州府福清县人。明朝南京吏部右侍郎、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統十二年(1447年)王克復舉丁卯科福建鄉試[1]。天順元年(1457年),登進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王克復在刑曹十五年,明习法律。深得尚書陆瑜其中。凡有疑罪,必以属克复。有人奏两广抚臣吴祯不法,經陸瑜推薦,朝廷派遣克復前往按察。河南人誣陷布政使章绘等,陸瑜又推薦克復調查。其兩次奉命審理大狱,归报,均能称旨,由此聲名鵲起,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湖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吏民闻名久,相戒不敢欺。江右俗健讼,牒日山积,克復判决,庭无留者。时谓“王一火”,又谓“王隔壁”。克復虽然善於折狱,卻持法公平,從无滥及。其以左方伯入觐,中贵人尚铭怙势黩货,克復独正辞不与接,名因益章。进副都御史,巡抚南畿,清戎使者文深,多所遣发,克复察其诬,为脱尺籍,总揽纲维,称得大体。转南京吏部右侍郎,致仕。
克復生平质厚温和,寡言笑,不以声气加人,而确然持正。晚归与谢瑀等结成「耆英会」,敦素尚齿,乡人以为美谈[2]。
參考文獻
正統十二年(1447年)丁卯科福建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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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6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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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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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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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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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9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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