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领土(法語:territoire d'outre-mer ,简称TOM)是法国在1946年为取代殖民地地位而设立的一种行政区划,目前仅适用于法属南部和南极领地。
1958年,大部分海外领土成为了法兰西共同体的成员国,后纷纷独立。2003年,仅存的海外领土中大部分(马约特、法屬玻里尼西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瓦利斯和富图纳)成为了海外集体,只有无人居住的法属南部和南极领地仍为海外领土。
歷史
法蘭西聯盟時期
1946年,法國通過《海外省法》,四個前法殖民地瓜德羅普、馬丁尼克、留尼汪及法屬圭亞那升格爲海外省,其地位與法國歐洲本土的省份相同,並且適用本土所有法律。1946年10月27日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成立,根據憲法創建法蘭西聯盟。所有殖民地及聯合國託管領土成爲法國的海外領土,是法蘭西共和國建制的一部分。
聯盟內所有的公民皆爲法國公民,海外領土有選派其在法國議會中的代表。但法國公民又分兩類,分別爲法國公民及法國屬地公民。[1]
聯盟創造了兩個不同的選舉團:法國公民選舉團及法國屬地公民選舉團;後者的選舉權相當有限。[1][2]同時,法國歐洲本土的法律亦不適用於海外領土。[3]
1947年,法属上沃尔特成立。[4]
1950年至1954年間,法屬印度被新獨立的印度吞併。
1955年,法屬南部及南極領地成立,包括了印度洋上曾經爲馬達加斯加管轄的島嶼,以及法國在南極洲宣稱主權的部分。
出於殖民地獨立運動所帶來的壓力,法國頒佈《海外領地根本法》,取消了多重選舉團及殖民地不平等的選舉權。[5][6]
第五共和國時期
1958年10月4日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成立,法蘭西聯盟由法蘭西共同體取代。根據憲法第76條,所有海外領地面臨着三個選擇:[1]
- 保留海外領土的地位;
- 成爲法國海外省;
- 成爲法蘭西同共同體的成員國,取得自治權。
只有5處海外領土選擇維持現狀 (科摩羅群島、法屬波利尼西亞、法屬索馬利蘭、新喀里多尼亞、聖皮埃爾和密克隆)。加蓬選擇成爲海外省,但在戴高樂的說服下放棄。幾內亞拒絕憲法並於1958年通過公投獨立。其他海外領地則選擇成爲法共體的成員國,並於60年代時期先後獨立。[1]
根據憲法第74條,海外領土獲得自治權,實行本土法律。
瓦利斯和富圖納於1961年通過1959年公投選擇成爲海外領土。[7]1967年,法屬索馬利蘭成爲法屬阿法爾和伊薩領地的一部分,並且於1977年獨立,更名爲吉布提。科摩羅群島則於1975年獨立。但馬約特是科摩羅群島中唯一在獨立公投中投反對票的島嶼。該島繼續維持法國治理,並且於1976年成爲法國海外集體。[8]
1998年,法國政府與新喀里多尼亞達成《努美阿協定》,根據憲法第76條獲得特殊地位,並且結束了當地多年的暴力衝突。
2003年,憲法第74條通過修正案將所有海外領土更名爲海外集體(法屬南部及南極領地除外)。憲法第73條亦保留了各海外集體在未來通過公投改變其地位的權利。馬約特正是通過該法條於2011年成爲海外省。
2007年,法屬聖馬丁和聖巴泰勒米從瓜德羅普獨立,分別成爲海外集體。
2016年,法屬圭亞那及馬提尼克成爲法國單一領土集體。
海外領土列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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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大区与旧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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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大区 | 属于今奥弗涅-罗讷-阿尔卑斯大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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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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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大東部大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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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上法蘭西大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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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诺曼底大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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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新阿基坦大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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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今奧克西塔尼大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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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今法国的法国旧省份 | 大陆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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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西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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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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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1797年—18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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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与卢森堡(1795年—18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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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1812年—18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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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1797年—180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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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与萨伏依(1792年—18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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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1810年—18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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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1793年—18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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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区(撒哈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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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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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旧行政区名称前标注编码。部分旧省份的编码可能会与今天省份的编码重合,或是与其他不同时期旧省份的编码重合,部分旧省份无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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