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1864年—1924年),原名陆金宝,江苏青浦练塘人。中國妓女,京剧、梆子腔女演员,是清朝末年上海妓女界的「四大金刚」之一。[1]
生平
林黛玉早年丧父,随母來到上海。十三岁時被卖到妓院,並學習歌舞戏曲,同時取名林黛玉。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林黛玉嫁到南潯,不久又逃到上海,之後又前往北京、天津[2]。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林黛玉南逃到汉口,不久又返回上海。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起經常演戲,常演剧目有《拾玉》、《杀嫂》、《算粮》、《登殿》、《纺棉花》、《十八扯》、《烈女全传》、《桂香得道》、《空城计》、《乌盆计》等。[1]
中華民国七年(1918年)林黛玉再度賣淫,不過此時年老色衰,而且又吸食鴉片。中華民国十一年(1922年)冬臥床不起。中華民国十三年(1924年)去世。[1]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 上海卷,中国ISBN中心出版社,2000.07,第848页
- ^ 苗壮主编,中国古代小说人物辞典,齐鲁书社,1991.05,第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