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划分为212个市镇(斯洛維尼亞語:občine, 单数:občina),其中12个为城市市镇(mestne občine,單數:mestna občina)。
斯洛文尼亚语为所有市镇的官方语言。普雷克穆列地区的3个市镇(多布罗夫尼克市镇、霍多什市鎮、倫達瓦市鎮)以匈牙利语为第二官方语言。斯洛維尼亞沿海地區的4个市镇(安卡蘭市鎮、伊佐拉市鎮、科佩爾城市市鎮、皮蘭市鎮)以意大利语为第二官方语言。
市镇是斯洛維尼亞的一級行政區劃,受《地方自治法》(Zakon o lokalni samoupravi)管轄。根據這項法律,各市镇可以合併為「省」(pokrajina),儘管至2021年為止還沒有實施。一個市镇至少有5,000名居民,除非是通過合併兩個或更多的市镇來建立一個新的市镇,或出於地理、邊界、種族、歷史或經濟原因而建立。斯洛維尼亞的每個市镇都有自己獨特的市镇徽章、旗幟和假日,這些都是其象征。
「城市市镇」是指包括一個城市在內的市镇。斯洛維尼亞《地方自治法》第16條規定,如果一個市镇在其境內有至少2萬名居民和至少1.5萬個工作崗位,其中至少有一半從事第三級和第四級產業活動,並且是其鄰近區域內的地理、經濟和文化中心,就可以被授予城市市镇地位。國家可以委託城市市镇當局在其職權範圍內執行與城市發展有關的某些任務。
以下列出212個市镇,其中包括12個城市市镇(粗體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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