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诗歌奖由中国诗歌学会、浙江省作家协会和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始于2005年,每三年颁发一次,参评者为45周岁以下用汉语写作的海内外中青年诗人。
历届获奖者
第一届(2005年)
2005年9月18日,在海宁颁奖
树才、田禾、老刀、荣荣、禄琴、刘川
第二届(2009年)
2009年10月19日,在海宁颁奖[1]
洪烛、金铃子、阎志、刘福君、陈人杰
第三届(2012年)
江非《独角戏》、胡弦《阵雨》、津渡《山隅集》、唐力《大地之弦》、鲁若迪基《没有比泪水更干净的水》
第四届(2015年)
阿信《草地诗篇》、李南《时间松开了手》、冬箫《江南的墨记》、李宏伟《有关可能生活的十种想象》、何三坡《灰喜鹊》、何婧婷《白日梦蓝》
第五届(2018年)
莫卧儿《在我的国度》、聂权《下午茶》、高鹏程《县城书》、微紫《与蜀葵交谈》、马慧聪《人模树样》、蒋静米《互文之雪》
第六届(2021年)
2021年11月19日,颁奖典礼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由于疫情原因,首次采用云颁奖形式。[2]
张远伦《逆风歌》、胡飞白《活着若无不妥》、康雪《回到一朵苹果花上》、江一苇《摸天空》、李瑾《黄昏,闭上了眼》、陈航《陈航的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