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编查馆,清末政治体制改革运动中的一个官方临时研究机构。1905年置考察政治馆,1907年8月清朝决定仿行立宪,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直属军机处,由军机处王大臣督饬,设提调二员综理馆中一切事宜。设编制局、统计局、官报局,译书处、图书处、总务处。宪政编查馆主要工作是翻译各国宪法,研究国情,办理有关宪政的折件,初步拟定有关法规。1911年5月清朝取消军机处并设置内阁时,宪政编查馆改名法制院,隶属内阁,由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兼充宪政编查馆大臣。
职官
以下列出宪政编查馆主要职官:[1]
- 提调:宝熙(1907-)、刘若曾(1907-)、达寿(1909-)、李家驹(1910-)
- 总核:王庆平(1907-1909)、曹广桢(1907-1909)、易贞(1909-)、刘谷孙(1909-)、楊壽樞(1910-)
- 谘议官:严复(1907-)、黄绍基(1907-)、辜鸿铭(1907-)
- 参议官:杨度(1909-)、劳乃宣(1909-)
- 入馆任事:陆宗舆(1909-)、蒲殿俊(1909-)
- 总务处
- 编制局
- 统计局
- 官报局
- 局长:华世奎(1907-)
- 印刷科科员:傅范初(1907-)
- 译书处
参考文献
- ^ 赵鉴军,从宪政编查馆任职人员看清末预备立宪,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