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璽(?—1507年),字天章,直隸廬州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1][2],授吏科給事中。累升至禮科都給事中。周璽為人慷慨好言,明武宗即位初期,周璽請求毀去新建的寺廟道觀,并逐法王、真人,停止道士所做的祈禱禮儀,并追論太監齊玄煉丹浪費財政的罪過。不久,因為連時下雨,其與同僚彈劾侍郎李溫、太監苗逵等人。同年九月,因星變,再彈劾李溫與尚書崔志端、熊翀、賈斌,都御史金澤、徐源等。熊翀、李溫、金澤等人被罷免。當時武宗派遣太監韋興鎮守鄖陽,周璽上疏反對。之後又與同官請求改正時政弊病,沒有得到批准[3]。
正德元年(1506年),周璽再次上疏,彈劾大臣賈斌等十一人,中官李興等三人,勳戚張懋等七人,邊將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此後上疏指責武宗荒亂時政,御史何天衢等亦贊同其言。奏摺抵達禮部,禮部尚書張昇請求採納其建議。武宗雖然不加以責怪,但仍然不採納。次年,周璽升任順天府府丞。因其屢次進諫,得罪劉瑾等人。當時,武宗命周璽與監丞張淮、侍郎張縉、都御史張鸞、錦衣衛都指揮楊玉勘察近縣皇莊,楊玉為劉瑾黨羽,周璽對其辭色無假,與其交往只用牒文。楊玉奏其侮慢皇帝親使,劉瑾於是矯旨逮下詔獄并嚴刑拷打,周璽以此致死。三年後,劉瑾被誅,朝廷詔復其官賜祭,體恤家人。嘉靖初年,錄用其一子為官[4][5]。
曾祖周榮一;祖父周彥高;父周鑑,義官。嫡母胡氏;生母李氏[6]。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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