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學獎,是臺灣的文學獎,原為中華民國文建會2001年起創辦的徵文獎項,2005年起由國立臺灣文學館負責辦理,每年頒發。獎項分為獎勵出版書籍的「金典獎」及鼓勵母語書寫的「創作獎」兩大項。2019年起為鼓勵新人書寫,增設「蓓蕾獎」3名。2020年起將「創作獎」獨立於「金典獎」舉辦贈獎典禮。
「臺灣文學獎」首次徵獎是由1998年臺灣省政府文化處所舉辦之「第一屆臺灣省文學獎」開始。廢省後,2002年起轉型為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籌備,由民間團體「文學臺灣」承辦至2004年止。
2005年文建會移交「臺灣文學獎」至國立臺灣文學館辦理。 2005年「臺灣文學獎」徵件文稿總量由2004年的794件掉落至2005年378件,往後2006年攀升至606件。
文建會2006年8月裁示:「2006年臺灣文學獎應考量其代表性、參與者素質等,欲樹立國家級獎項的規模,應盡速進行檢討並考量轉型舉辦的可能性」,於此「臺灣文學獎」在2007年轉型文稿徵件模式,結合圖書出版調整為「圖書類」及「創作類」二大類,徵稿文類「圖書類」涵蓋長篇小說及新詩(2010年起與散文輪流辦理),「創作類」涵蓋劇本創作,2008年增加本土母語創作獎,由臺語、客語、原住民族華語每年輪流文類(新詩、散文、短篇小說)。2019年起為鼓勵新人書寫,增設「蓓蕾獎」3名。2020年起將「創作獎」獨立於「金典獎」舉辦贈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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