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振賢 |
---|
|
|
任期 2007年6月至2012年12月 |
|
|
性别 | 男 |
---|
出生 | 英屬香港 |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
获奖 | |
---|
|
|
- 警員
(1977年9月至?)
- 督察
(1980年9月至1983年11月)
- 高級督察
(1983年11月至1989年6月)
- 總督察
(1989年6月至1994年6月)
- 警務處處長私人助理
(1990年代初期)
- 警司
(1994年6月至1998年8月)
- 保安局助理局長
(1996年至1999年)
- 高級警司
(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
- 保安局指揮崗位
(1999年至2003年)
- 總警司
(2002年10月至2007年6月)
- 旺角警區指揮官
(2003年至2005年)
- 新界南總區副指揮官
(2005年至2006年)
- 警務處助理處長
(2007年6月至2012年12月)
- 香港警察學院院長
(2008年至2010年)
- 香港島總區指揮官
(2010年至2012年12月)
|
|
卓振賢博士,PDSM,PMSM,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助理行政總裁,前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在任警司期間因為大力打擊色情事業,獲得「鐵腕警司」綽號。
簡歷
卓振賢於陳瑞祺(喇沙)書院畢業後,於1977年9月投考加入香港警務處成為警員。
1980年9月,卓振賢獲晉升為督察,於1983年11月平升為高級督察,於1989年6月獲晉升為總督察。於1990年代初期,卓振賢曾經擔任警務處處長私人助理。
1994年6月,卓振賢獲晉升為警司,於1996年至1999年被借調至保安局擔任保安局助理局長。1998年8月,卓振賢獲晉升為高級警司。於1999年至2003年,卓振賢在保安局改為擔任指揮崗位。2002年10月,卓振賢獲晉升為總警司。
卓振賢返回香港警務處後,於2003年至2005年擔任旺角警區指揮官。他甫上任就銳意全力打擊旺角的色情事業以打擊黑社會的收入來源,於12月4日及17日,聯同入境事務處搜查旺角的色情場所,發現有窩藏涉嫌賣淫女子的暗格,拘捕了近300名涉嫌賣淫女子。於同年12月19日清晨至20日凌晨48小時內,又執行代號為「火鑽」的行動,在砵蘭街及新填地街一帶大規模地掃黃,搜查了83個色情架步,拘捕了79名涉嫌賣淫中國大陸女子;此為其上任後第三次大規模掃黃[1][2]。此外,又以嶄新手法將活躍於該警區內的扒手、販賣色情光碟及經營淫褺場所的多個集團瓦解。期間,拘捕了一名曾經從高處向人流眾多的購物街擲磚的疑犯,獲得油尖旺區議會及撲滅罪行委員會嘉獎。
2005年至2006年,卓振賢擔任新界南總區副指揮官。
2007年6月,卓振賢獲委任為警務處助理處長。於2008年至2010年擔任香港警察學院院長。
2010年,卓振賢擔任香港島總區指揮官。2012年12月月中,卓振賢退休[3]。
榮譽
參考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