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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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保宁府知府 |
籍貫 | 湖廣承天府潛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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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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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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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同(?—?),字春卿,號襟河,湖廣承天府潛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一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十名,登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官刑部郎中,疏请开豁疑滞,重辟百有六人,有手著《昭狱录》。迁汉中府知府,值大荒,捐俸赈饥,不能给,妻戴销簪珥以继之,民欢呼载道。所莅监司勉修故事,饥民大譁,监司忌之,欲搆陷应同,后知其廉,乃释。及守保宁府,时郡有张桓侯庙,岁娶妇以巫夜分纳币女家,晨启门视之,则黄白纸牍,里人大醵钱买女,合鼓吹笙帛纳庙,越三日出其骨。里人不应,则多水火疾疫横死者。至期,太守主之,其太守不欲举行,则殃先太守。应同至,先期作表告桓侯,临事则火其庙,稿悬其首,一郡震慑,妖遂以平,郡人戴德,立祠以祀。
家族
曾祖劉恒謙;祖父劉第;父劉爾順,曾任恩例冠帶。母郭氏[3]。
長子劉貞吉,乙酉雋于北闈。季子劉昌吉及孫劉增、劉環、劉璹同舉湖廣己卯科舉人,劉瑅,岁貢學博。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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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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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保寧府知府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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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葛继宋 慈溪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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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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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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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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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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