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是2016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家中央、国家部委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662号)[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底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重点打造的100个左右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达到4A级标准;到2007年争取有5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争取有8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2][3]
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6〕2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旅游局、教育厅(委、局)、民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厅(委、局)、文化厅(局)、文物局、党史办: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红色旅游规划》)的要求,现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以下简称《经典景区名录》)印发你们。请在贯彻实施《红色旅游规划》时,结合《经典景区名录》,进一步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宣 部 财 政 部 旅 游 局 教 育 部 民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文 化 部 民 航 局 文 物 局 铁 路 总 公 司 文 献 研 究 室 党 史 研 究 室 2016年12月19日
14.咸丰忠堡大捷遗址及烈士陵园
14. 胡耀邦故居和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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