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简称中共深圳市委,是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深圳市的领导机关。
中共深圳市委由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深圳市的工作,定期向中共中央报告工作[1]。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共深圳市委的常设机关,由市委全体会议选举,在市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市委职权。
现届为2021年4月30日中共第七届深圳市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第七届市委常委[2]。
1925年7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宝安县支部委员会(简称中共宝安县党支部)。1926年3月,县党支部升格为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委员会。1940年10月,组建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工作委员会。1940年12月,复设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委员会。1949年1月,中国共产党宝安区地方委员会成立。
1949年8月,解放军进驻宝安县,成立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委员会。1959年1月,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宝安县委改为中国共产党宝安县人民公社常委会。1959年7月,恢复组建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委员会。1968年8月,原宝安县委、县人大、县人委职责整合为宝安县革命委员会,宝安县革委会设党的核心小组。
1970年7月,恢复设立中国共产党宝安县委员会。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组建县级深圳市。1979年3月宝安县委撤销,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成立,首任书记为筹备建立深圳市的张勋甫。1980年6月,中共深圳市委领导建制改设第一书记、常务书记、书记及常委。
1981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组建中国共产党深圳经济特区委员会。1982年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深圳市后,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正式成立。
1986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对深圳市委领导成员作了调整。1990年12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一届委员会。1995年4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二届委员会。1998年1月至2000年5月,中央和省委调整了深圳市委主要领导人。2000年5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三届委员会。2001年11月至2005年2月,中央和省委调整了深圳市委主要领导人。2005年5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四届委员会。2010年5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2015年5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3]。2021年4月,召开了中共深圳市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4]。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承担下列职能[5]:
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设置工作机关(副厅级)20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3个。中共深圳市委设置下列机构[6]:
(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社会工作部加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牌子;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港澳工作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卫生工作委员会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市委党校挂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牌子;市委党史研究室挂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牌子。)
(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国家保密局牌子;市委机要局挂市密码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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