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提名司法院大法官,補足該年10月任期將屆滿的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名額。總統府於7月中成立審薦小組、8月30日宣布提名張文貞(並為院長)、姚立明(並為副院長)、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等7人為大法官,並於同日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待立法院同意通過。
背景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其中有兩名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的保障[1]。本次大法官提名,是為了補足2016年11月1日就職、2024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許宗力、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蔡烱燉及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個缺額。[2][3]提名的時空背景,是2024年大選結束不久後。5月就職、擁有提名權的民主進步黨總統賴清德,面臨分立政府局面,將對大法官人選行使同意權的是2月就職、以在野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佔多數的第11屆立法院[4]。
提名時間將近時,民間團體即對總統提出數點建議:審薦小組成員應具多元背景,包括人權專家、學者,重視性別比例平衡;總統應公開被推薦人選,以利社會大眾表達意見;大法官候選人應具備良好品德操守、專業學識和進步的憲政人權理念,組成注重多元和性別比例,考慮少數族群代表;被提名人應願意接受公眾監督,並為正、副院長的大法官還需要重視其對司法改革議題的看法、社會溝通能力及與人民對話的意願;總統應給予立法院至少兩個月的充裕時間,審查被提名人,確保審查程序周延[5][6][7]。
提名作業
2024年7月15日,總統賴清德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聘任召集人、中華民國副總統蕭美琴,副召集人、前司法院院長賴英照,前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前大法官林錫堯、前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陳彥希等五名熟悉大法官釋憲運作的法學界資深人士為成員。隔日,審薦小組召開會議,並公開宣布歡迎各界推薦或自我推薦,徵才期間自7月16日起至8月5日止,為期21天,也主動函請相關機關、學校、團體推薦人選。其中,並為正、副院長的大法官,依照慣例由總統自行提名,不在審薦範圍內。受理時間截止後,審薦小組審核被推薦者資格,並向總統提供有關人選的諮詢、建議。[2][8][9]
受理時間內,各界向總統與審薦小組推薦相當多元的人選,包含司法實務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法律學者和律師。檢察官方面,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與檢察官協會推薦曾經協助法務部參加憲法訴訟的兩名檢察官,留學德國的林麗瑩與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吳巡龍;律師界獲得推薦的有前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彥希;學界獲得推薦的有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葉俊榮、王皇玉、孫迺翔與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10]。
在法官部分,司法院一次推薦了7名人選,在最高法院中,有民事訴訟專長的民事第三庭庭長魏大喨(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首屆民事大法庭庭員)、民事第九庭法官鄭純惠(曾承審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之訴一案,為臺灣高等法院史上第一位女性書記官長),刑事訴訟專長的書記官長林恆吉(當年同時就任最高法院法官中最年輕者,前法官協會理事長)、刑事第四庭法官蘇素娥(曾承審拉法葉案,前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刑事第九庭法官何信慶(前刑事大法庭成員)獲得推薦;在最高行政法院部分,則推薦行政訴訟專長的第四庭審判長王碧芳(承審「關廠工人失業案」,曾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協助大法官釋憲轉型憲法訴訟)、書記官長張國勳(承審街頭藝人案、女性夜間工作案,並就後者聲請釋憲)[11]。王碧芳同時獲得司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法官協會與女法官協會推薦[10]。
除了司法院推薦的法官,還有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台南分院院長黃瑞華、高雄分院院長簡色嬌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蘇秋津等四名法官,獲得其他單位推薦[10]。律師出身的國防部長顧立雄推薦高金枝、黃瑞華與前監察委員林雅鋒[10][12]。評論認為,高金枝有可能被任命為司法院的院長[12]。
總統府於2024年8月30日召開記者會,由審薦小組召集人、副總統蕭美琴主持,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副秘書長張出席,宣布總統賴清德將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大法官,並介紹被提名人、接受記者詢答[13]。
提名人選
總統府官方說明,賴清德選擇張文貞、姚立明擔任正副院長,是為了持續推動司法改革,讓司法體系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提名大法官的核心考量則是專業性、進步性、國際化,兼顧理念與實務[14]。本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共有7人,如下表所示[a][15]。
立法院民主進步黨黨團稱賴清德所選擇的名單「比好更好」,達到性別平等,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院長人選張文貞,被提名人劉靜怡也多次反對民進黨一些政策的言論,可見提名是以專業為考量。中國國民黨黨團稱對名單「失望透頂、無法接受」,憲法法庭恐將成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民眾黨黨團認為提名人選「猶如公然用政治力凌駕司法」,將嚴加審查[16]。
同意權的行使
總統賴清德在2024年8月30日下午,以咨文咨請立法院同意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等7位擔任大法官。
人事案於9月20日送至立法院[17],但立法院迄今尚未審查並行使人事同意權。
菱傳媒報導,國民黨為「報復」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反對廢死等理由,故反對張文貞、何賴傑、廖福特三位反對國會改革法案者,也反對劉靜怡、陳運財等支持廢除死刑者,與賴清德關係甚篤的姚立明也遭反對。7位大法官人選最終可能僅王碧芳一人獲同意。[18]
註釋
- ^ 表格中「資格」指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資格」與「專長」均依照總統府網站簡歷登載。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