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單車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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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場館 | 倫敦室內自行車館(場地單車) 布蘭茲哈奇賽道(公路單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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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8月30日至9月2日(場地單車) 9月5日至9月8日(公路單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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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 | 225位選手,來自47個國家和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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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夏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自行車比賽由8月30日至9月8日在舉行,其中場地單車由8月30日至9月2日在倫敦室內自行車館舉行,而公路單車則於9月5日至9月8日在布蘭茲哈奇賽道舉行。本項目共產生50面金牌。
比賽分級
單車比賽的選手會根據他們殘障的種類及程序分級,以確保選手們能夠與殘障程度相似的選手比賽。
單車比賽的殘障分級如下:
- B:失明或視覺障礙的選手。使用雙人單車參加比賽,前座為領騎員,後座為選手。選手和領騎員都不能在同一天內不得參加兩次比賽。
- H 1-4:因不同原因的殘障而影響下肢,需要使用躺臥式手動單車比賽。數字愈細,殘障程度愈大。
- T 1-2:因不同原因的殘障而導致不能維持平衡,需要使用三輪車比賽。數字愈細,殘障程度愈大。
- C 1-5:因不同原因的殘障而影響上肢、下肢或身軀,但能夠使用普通單車比賽。數字愈細,殘障程度愈大。
比賽項目
單車比賽分為場地單車及公路單車,共13個小項。場地單車有3個男子小項、2個女子小項及1個混合小項;公路單車有2個男子小項、2個女子小項及3個混合小項。
場地單車
公路單車
* 為會利用成績換算因子計算成績。
成績換算因子
由於部份比賽是由多個級別或性別同時作賽,為公平起見,不同級別的成績會作出換算並以換算後的成績來決定獎牌及排名。
- 場地單車[1]
- C4-5級
- C1-3級
- C3:100.00%、C2:92.25%、C1:89.06%
- 公路單車[2]
- 性別
- C1-3級
- C3:100.00%、C2:95.35%、C1:91.64%
- H1-2級
- T1-2級
- T2(男性):100.00%、T1(男性):83.41%、T2(女性):86.66%、T1(女性):72.28%
參賽資格
每個國家或地區最多可以有14名男子選手及7位選手參賽,而雙人單車的領騎員並不計算在內。而每個個人小項最多可派出3名選手(混合小項可派出5名)參賽,而團體小項則只可派出一隊。
所有參賽的選手必須符合以下資格[3]:
- 擁有由各自國家單車聯會發出的國際單車聯盟牌照
- 在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
- 需要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15日期間參加最少一項由國際單車聯盟舉行的殘障單車比賽
資格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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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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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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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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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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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單車聯盟國家排名 |
男子國家排名前40名及女子國家排名前25名 |
65個 |
4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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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單車聯盟國家積分[註 1] |
通過積分因子計算 |
145個 |
105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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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卡參賽資格 |
由殘奧會汞和國際單車聯盟牌照決定 |
15個 |
1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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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外卡參賽資格主要根據但不限於以下原因:
- 確保每個小項的各級比賽可行性
- 確保有潛質的選手可以參賽
- 確保每個洲份有一定數目的選手參賽(亞洲:6名、大洋洲:2名、美洲:9名、非洲:4名、歐洲:20名)
備注
時間表
各項成績
場地單車
男子
女子
混合
公路單車
男子
女子
混合
國家獎牌榜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