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哀,或稱默禱,是指團體或個人為表示哀悼或弔唁,在一段時間內低頭靜立,視為一種禮儀,而非屬任何宗教儀式。與半旗一樣,默哀通常用於哀悼重要人物去世或是重大天災或戰爭的死難者。
習慣上默哀以分鐘為基本單位,最常見的默哀時間是一分鐘,具體時間則主要視乎哀悼對象的重要性而決定。
在默哀的時間當中,一般是保持靜默以示哀悼。但也有主持默哀者讀秒計時的例子[1]。
歷史
中國古代就有默哀的紀錄。例如唐代韓愈《謁衡岳廟遂宿岳寺題門樓》一詩中就有「潛心默禱若有應,豈非正直能感通」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宣佈於2008年5月19日北京時間14時28分,全國國民須為汶川大地震死難者默哀三分鐘,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按國務院公告隨之[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近一次进行全国性的默哀悼念活动,是在2022年12月6日的中共第三代领导核心、前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的追悼大会进行的同时,中国人民同追悼大会现场人士一起默哀三分钟[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