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的主題是臺灣日治後期臺中州的一個新制街庄。关于其轄區內的同名舊制街庄,請見「
鹿港 (大字)」。
鹿港街,為1920年 - 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台中州彰化郡。今彰化縣鹿港鎮。
街庄原名
原屬馬芝堡下之鹿港街、頂番婆庄、草港中庄、草港尾庄、南勢庄、海埔厝社、海厝庄、廖厝庄、溝漧庄、頂厝庄、打鐵厝庄
行政區劃
鹿港街轄域內分為鹿港、頂番婆、草港中、草港尾、南勢、海埔厝、顏厝、廖厝、溝墘、頂厝、打鐵厝十一個大字。街役場位於「崎仔腳街」(今鹿港警察分局對面),1934年(昭和9年)不見天街拆除拓寬,街役場遷入今民權路的新廳舍,戰後改組為鹿港鎮公所,至1989年拆除改建為現鎮公所新廈。
- 鹿港大字下有「大有口」、「菜市頭」、「和興」、「新興」小字名
- 頂厝大字下有「頂厝」、「崙子頂」小字名
- 海埔厝大字有「海埔厝」、「洋子厝」小字名
- 顏厝大字下有「顏厝」、「查某旦」小字名
[1]
參考來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