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海濱長廊(英語:Ma On Shan Promenade)是一處位於新界馬鞍山西北海濱地帶的公眾休憩用地。由香港政府建築署耗資約2億530萬港元分三期興建,長廊面積約為5.2公頃,是一幅長3.2公里的狹長帶狀土地,由馬鞍山第100區馬鞍山公園伸展至第77區錦泰苑,是沙田區內第二條大型海濱長廊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首座設有環境保護設施的公園。馬鞍山海濱長廊正式開幕禮原定於2010年10月11日舉行,但是因為天雨關係,順延至10月18日舉行。
馬鞍山海濱長廊工程計劃是2005年1月《施政報告》列為優先推行的25項工程計劃之一,建築署在2005年10月將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並委聘顧問在2006年5月進行地形測量工作及詳細設計;6月29日民政事務局就海濱長廊的擬議設計諮詢沙田區議會轄下文化、體育及社區發展委員會,獲區議員大力支持,並促請早日施工;11月14日民政事務局提交資料文件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傳閱,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撥款申請,委員沒有異議;建築署署長於2006年12月建議將馬鞍山海濱長廊提升為甲級工程計劃,並獲民政事務局局長支持。主要建築工程由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以1億4,600萬港元投得承建[1]。
馬鞍山海濱長廊當初提出工程須移走78棵樹,其中58棵樹移植到別處,以及在工地範圍內重植20棵樹,須移走的樹全非珍貴樹木。工程正式動工時,地盤內原有的300多棵銀合歡,因保育價值低而被連根拔起,而且銀合歡更是「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 公佈的世界一百大嚴重危害生態的外來入侵種。但樹木專家、香港大學地理系講座教授詹志勇仍對移樹做法感可惜,表示應發展為半自然式的公園,順其自然由樹木選擇居所,日後維護開支相對較低。該區區議員李立航稱已舉行四次海濱長廊工程居民大會,未聞有人反對移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