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州州際公路由美國阿拉斯加州擁有並養護的州際公路。養護機關為阿拉斯加州運輸與公共設施部。阿拉斯加州州際公路由四條公路組成,長度共1741.66公里(1082.22英里)。其中最長的是A-1州際公路,長656.98公里(408.23英里);最短的是A-3州際公路長238.38公里(148.12英里)。阿拉斯加所有的州際公路皆未掛牌,且鮮有人稱乎其編號。
阿拉斯加的州際公路命名規則為「 A-n州際公路」,n代表州際公路的編號。此規則與夏威夷及波多黎各的規則相近。 州際公路系統於1976年拓展至阿拉斯加,在聯邦資助公路的行動中,於美國法典第二十三篇第一章第一百零三節(c)(1)(B)(ii)中,訂定阿拉斯加與波多黎各的州際公路系統[1]。
阿拉斯加州際公路大多路段並不符合州際公路標準,而是二線道同車道的鄉間小路。美國法典第二十三篇規定:「屬於阿拉斯加、波多黎各的州際公路須以符合現今、未來及地方公路交通需求的幾何結構進行設計。」[1] 不過部分公路路段符合標準。西華德公路是A-3州際公路的一部份,其於安克拉治境內的路段符合高速公路的標準[2];格倫公路是 A-1州際公路的一部份,其安克拉治與瓦西拉間路段符合高速公路標準;[3] 喬治帕克斯公路(屬於A-4)在瓦西拉有一小段符合高速公路標準;[4] A-2州際公路的一部份──理查德森公路在費爾班克斯附近符合高速公路標準。[5]除了這些公路之外,費爾班克斯的約翰森快速道路與安克拉治的明尼蘇達快速道路,皆符合高速公路標準。
路線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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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的线路被认为是横跨或縱貫美国的重要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