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登洵

阮登洵越南语Nguyễn Đăng Tuân阮登洵,1772年—1844年),字信夫越南语Tín Phu信夫),號慎齋越南语Thận Trai慎齋),越南阮朝大臣。

生平

阮登洵是廣平省麗水縣水蓮總扶正社(今属广平省丽水县兴水社)人,生於景興三十三年(1772年)。阮登洵年少時正值西山起義,他不願為官,在家隱居。阮朝建立後,徵召他出仕,歷任玉山知縣、公府司講和震亨宮侍講。明命元年(1820年),阮登洵改任禮部僉事。明命八年(1827年),改主北城戶曹事務,不久又改主兵曹,升禮部右參知。明命十一年(1830年),阮登洵任校正律例的副總裁。次年(1831年),以禮部左參知身份致事。[1]

明命十六年(1835年),阮登洵被任命為皇子師保,教導集善堂諸皇子。他教學嚴謹,為皇子們制訂了合理的教學計畫,不久又因此加尚書銜。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末,阮登洵上書求歸,但因恰逢明命帝去世,未獲允准。次年(1841年),阮登洵覲見紹治帝,拒絕了擔任禮部尚書的任命,再次懇求辭官回鄉。紹治帝給予了阮登洵豐厚的賞賜,送他回鄉。同年,阮登洵再次被起復為皇子皇弟師保。紹治二年(1842年),紹治帝北上河內,接受清朝冊封,阮登洵被任命為留守大臣。紹治帝回京後,阮登洵升署協辦大學士,仍任皇子皇弟師保。不久阮登洵再次上書以病求歸,紹治帝下令送他回鄉。[1]

阮登洵致事期間,紹治帝多次派官員前往問候起居,並於紹治四年(1844年)實授榮祿大夫、協辦大學士,每年可領一半俸祿,並蔭一子為司務,同時令孫子阮登桁留家奉養,不必出仕。阮登洵切辭上疏,推辭諸多恩賞。同年(1844年)冬,阮登洵在家病逝,享壽七十三歲。追贈少師,諡文正。紹治帝又賜御製詩,并命人撰寫行狀,皆刻石立碑。[1]

嗣德元年(1848年),嗣德帝追念恩師,又賜御詩兩首,並立祠紀念。[1]

子女

來源

  1. ^ 1.0 1.1 1.2 1.3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十三 阮登洵傳

參考文獻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十三 阮登洵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