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英語:Community Care Fund)是香港政府官方籌劃的一個慈善信託基金,為基層市民提供社會安全網(如綜援)不能提供的多方面支援。
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11年5月13日,討論撥款50億元予關愛基金,經過立法會議員討論後,最終在27票贊成,6票反對,12票棄權的情況下,通過撥款[1],並於2011年下半年開始運作,督導委員會主席的工作由政務司司長率領。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目的是希望減低香港社會上的仇富情緒,同時發揮先導作用,識別措施是否應納入常規援助中。基金起初設計為政府出資50億港元,同時向商界籌募50億港元。後來與2013至14年度財政預算案向關愛基金再注資150億元,合共200億元。香港政府向商界實際募得款項為18億元。換言之,官商出資比例不合原先設計的1比1,而演變為大約10比1。
截至2021年4月底,關愛基金結餘約147.6億元,包括存放於金管局的98.06億元及銀行存款約49.28億元,總投資回報和利息收入約57.37億元。基金於期內共推行59個援助項目,總承擔額約200億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擔額後,基金目前可動用資金約70多億元。
關愛基金是根據《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第1044章)而成立的慈善信託基金,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是其信託人。實際營運由政務司司長為主席的督導委員會率領。
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
行政長官已委任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和統籌基金的工作。督導委員會的成員包括20名來自商業、社會福利、教育、醫療、勞工、政界、地區等不同界別的非官方成員以及4名官方成員。
督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 督導和統籌關愛基金(基金)的工作;
- 訂定基金的策略、項目及運作安排;
- 訂定基金的投資策略及財務安排;
- 督導、統籌、監察基金轄下項目的確立、推行和檢討項目的成效;及
- 就基金轄下項目納入政府常規的資助及服務範圍提出意見。
督導委員會下轄執行委員會及教育、民政、醫療、福利4個小組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會就基金的援助對象、援助項目、援助額、籌款安排和其他財政和行政事宜,以及如何處理跨界別的議題等,向督導委員會作出建議。小組委員會會就其範疇內應推行的援助項目類別和優先次序等議題進行討論,分別讓執行委員會和督導委員會作整體考慮和批准。小組委員會亦會落實推行督導委員會批准的援助項目,並監察項目的成效。
轄下委員會
- 執行委員會
- 小組委員會
- 教育小組委員會
- 民政小組委員會
- 醫療小組委員會
- 福利小組委員會
成員
援助項目
已落實的計劃
2011-12年度援助項目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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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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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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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日期/申請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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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基金(境外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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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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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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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午膳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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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家庭的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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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領2011/12學年學生資助計劃的全額津貼;
- 就讀全日制官立、資助(包括特殊學校)或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及
- 午膳由就讀學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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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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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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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濟困難及需自費藥物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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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醫管局病人;
- 通過臨牀規定;
- 居留身份規定;及
- 經濟狀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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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階段: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
- 第二階段:由2012年1月16日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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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少數族裔及新來港人士報考語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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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基層的少數族裔人士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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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合特定居留和身份條件;
- 來自低收入家庭;
- 非在學人士;及
- 報考並取得合格或以上的指定語文國際公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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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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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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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經常護理而居於社區的嚴重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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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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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租者置其屋住戶提供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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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綜援的「租置」)計劃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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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租者置其屋」計劃達五年或以上;及
- 正在領取「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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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1年11月30日或之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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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提供家居清潔及陪診服務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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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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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歲或以上;
-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
- 在家中居住而沒有接受社署津助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及
- 來自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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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2年1月31日或之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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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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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私人樓宇的援助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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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拎取綜援;
- 租住私人樓宇;及
- 每月租金高於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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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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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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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康復服務需要的學前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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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及
- 屬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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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2年2月29日或之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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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劏房的合資格住戶提供搬遷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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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遷出工廈劏房命令的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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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於已接獲屋宇署遷出命令的工廠大廈劏房內;及
- 屬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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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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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港人士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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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新來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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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來港定居未滿7年,並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的指定人士;及
- 來自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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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日至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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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的計劃
- 加強課餘託管服務
- 為長者提供牙科服務(包括鑲假牙)資助
資料來源
- ^ 財委會批准向關愛基金注資. [2020-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