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特豪森住宅

里特豪森住宅
里特豪森住宅,2021年9月
概要
地點青岛市市南区
地址湖南路11号
起造1901年

36°3′49.3″N 120°19′15.1″E / 36.063694°N 120.320861°E / 36.063694; 120.320861

里特豪森住宅是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湖南路11号的一座住宅,建于1901年,最初业主为商人奥托·里特豪森,现为青岛市市南区机关幼儿园址,为市南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历史

右侧浅色建筑为建造中的里特豪森住宅,1901年

德国商人奥托·里特豪森(Otto Ritthausen)1871年生于维尔斯德鲁夫[1],1898年即到达青岛,后在青岛开设进出口公司大森洋行。1901年,里特豪森在伊伦娜街(Irenestraße,今湖南路)建造此处住宅[2]。1913年,里特豪森加入德国商人阿尔弗雷德·希姆森Alfred Siemssen)的祥福洋行Snethlage & Siemssen),次年成为希姆森的合伙人[3]。1914年11月日军占领青岛后,里特豪森被日军俘虏,押往日本,1919年释放后回到青岛,1923年卒于青岛[1]

部分资料称该建筑为建于1924年的“黑氏饭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并将其与法国联系在一起[4],而1924年之说现已证明为错误,“黑氏饭店”一说亦尚无史料佐证。又有说法称1932年,医生姜如心在此开设如心医院[4]。该建筑1949年后为青岛市市南区机关幼儿园(2018年改名“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幼儿园”[5])所在地至今[6]。2000年,该建筑以“黑氏饭店旧址”之名列入第一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7]。2012年11月6日,该建筑列入市南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8]

建筑特色

里特豪森住宅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0平方米,砖石木结构,地上1层,地下1层,有阁楼。正立面朝南,中轴对称,外墙以花岗岩砌墙基,主入口前设8级石阶,其上以4根圆柱撑起挑楼,檐口起弧形山墙,山墙中央、两端及外墙转角处均有尖顶装饰柱,外墙一、二层开券窗。屋顶为红色牛舌瓦坡屋顶。楼内设木制地板与雕花木制扶梯。[2][6][9]

参考资料

  1. ^ 1.0 1.1 Hans-Joachim Schmidt. Kurzbiographien "R". tsingtau.info. [2022-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2. ^ 2.0 2.1 袁宾久. 《青岛老建筑之旅》. 青岛: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9. ISBN 978-7-5670-2126-6. 
  3. ^ Adress-Buch des Deutschen Kiautschou-Gebiets und der Provinz Schantung (PDF). Verlag von Otto Rose, Buchhandlung, Tsingtau. 1914-07 [2019-03-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6-04). 
  4. ^ 4.0 4.1 鲁海. 《青岛老楼故事》.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52-1806-7. 
  5. ^ 台雪超. 市南11所幼儿园改名,市机关园更名安徽路幼儿园. 青岛新闻网. 2018-05-12. 
  6. ^ 6.0 6.1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编). 《青岛优秀建筑志》.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43625044. 
  7. ^ 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市文化局. 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的通知(青规字〔2006〕72号). 青岛政务网. 2006-05-20 [202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26). 
  8. ^ 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南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2019-07-03 [202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8). 
  9. ^ 青岛市文物局;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编). 《青岛文物志》. 北京: 中国出版社. 2004. ISBN 988-971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