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授封在1675年8月,查理二世将此头衔授于查尔斯·伦诺克斯,他是查理二世與其情婦樸次茅斯女公爵路易丝·德·克罗亚勒(Louise de Keroualle)的私生子。查尔斯·伦诺克斯在一个月后另外被授予伦诺克斯公爵。查尔斯之子也叫查尔斯,1734年继承了他祖母的法国头衔欧比尼公爵(法国的Aubigny-sur-Nère地区)。
第六代里奇蒙和伦诺克斯公爵1876年又增加了戈登公爵爵位(看克兰·戈登(Clan Gordon))。至此公爵拥有三个(四个,如果加上欧比尼公爵)公国,比任何其他人都多。里奇蒙、伦诺克斯和戈登公爵正常的头衔是里奇蒙和戈登公爵Duke of Richmond and Gordon。戈登公国未获得前称里奇蒙和伦诺克斯公爵Duke of Richmond and Lennox.
附带的头衔:马奇伯爵Earl of March (1675年授),达恩利伯爵Earl of Darnley(1675年),金拉拉伯爵Earl of Kinrara (1876年),塞特林顿男爵Baron Settrington(塞特林顿在约克县)(1675年),和托博尔顿勋爵Lord Torbolton(1675年)。马奇伯爵和塞特林顿男爵附属于英格兰的里奇蒙公国。达恩利伯爵和托博尔顿勋爵附属于苏格兰的伦诺克斯公国。金拉拉伯爵附属于英国贵族院的戈登公国。公爵的长子使用马奇和金拉拉伯爵Earl of March and Kinrara。戈登公国未获得前称马奇伯爵Earl of M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