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實臘文理譯本,是馬禮遜譯本出現之後、委辦譯本問世之前的一個文言文譯本,又稱四人小組譯本,因有四人參與,分別是麥都思、郭實臘、裨治文、馬儒翰。馬禮遜在1834年去世之後,麥都思等人開始著手修訂馬禮遜的文理譯本,但最後的譯本則是全新的譯本。此工作由麥都思帶頭,郭實臘輔助,裨治文和馬儒翰的角色次之,可能沒有做多少工作。1835年,四福音書與使徒行傳完成,1836年新約完成。但此新约譯本不被當時的英國聖經公會接受,因為英國聖經公會仍然推崇馬禮遜的譯本。他們本來打算修訂舊約,但是麥都思退出,只剩下郭實臘一人,郭就自己一人修訂/翻譯了舊約,于1838年在新加坡出版了舊約聖經的第一版。後來,郭實臘又反復修訂麥都思的新約,做了很多改变。麥都思在1849年寫給倫敦會的書信中如此說,郭實臘稱「目前的版本為第十四版」。1853年,麥都思在一封致倫敦會的信中說:「我于1836年離開中國之後,郭實臘多次再版這個新約譯本,起初只修改了為數不多的漢字,但後來改動很大」[1]。對郭實臘的修訂和翻譯工作,麥都思不是特別認可,他在1849年曾寫道,郭的譯本仍然有很多缺陷;而此時,麥都思已經在翻譯委辦譯本了。後來,太平天國依据郭實臘的譯本出版了自己的聖經,但洪秀全出於自己的政治目的对郭實臘的譯本做了刪改[1]。在此譯本中,麥都思主张將God翻譯為上帝,偏离了之前馬禮遜譯本和馬士曼譯本的译名,即神,遂开启了旷日持久的译名之争(Term Question),直到现今争论也没有解决。此译本也首次將Christian翻譯為基督徒,而之前的譯本应该是音譯。
特色
- 除人名、地名外完全意譯:
- 「耶和華」譯為「皇上帝」。
- 「埃及」以含之子孫麥西一族名之,《出埃及記》譯為《出麥西國傳》。
- 「法老」一詞不音譯,逕稱「王」。
- 《民数記》譯为《戶口冊》,《申命記》譯为《復傳律例》,《士师記》譯为《倡領書記》,《歷代志》譯为《綱鑑》;各本先知書一律加「天启錄」。
- 「割禮」譯為「斷勢皮禮」。
- 「使徒」譯為「聖差」。
- 「聖靈」譯為「聖神」。
译文摘录
以下译文摘自1839年《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之《約翰傳福音書》(《约翰福音》)3章16-18節:
盖上帝深切爱世、赐其独生之子、令凡信之者、免陷沉沦、乃得常生也。且上帝遣子降世、不罪世人、乃救世人也。凡信之者、无定罪、但凡不信者、已见定罪、因不肯信上帝独生之子也。
參考
- ^ 1.0 1.1 尤思德(Jost Oliver Zetzsche)著,蔡錦圖译:《和合本与中文圣经翻译》。香港:国际圣经协会,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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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