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庆山(1917年—1983年),河北定县(今定州市)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
生平
1942年,郝庆山参加民兵,并于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侵华日军在郝庆山的家乡郝白土村周围修筑了多座碉堡。为打击日伪军的气焰,郝庆山率领民兵多次捕捉伪军、敌特,夺取4把枪支。他率部多次在夜间潜入定县县城,先后处决日军翻译官与特务班长,抓获伪税务局长和拒绝为农民减少地租与利息的地主[1]。他数次带领游击队员乔装日军特务队,奇袭日伪军炮楼,驻定县的日军曾悬赏200万元捉拿他。郝庆山还多次组织民兵炸毁日伪军用机车、破坏铁路交通线[2]。1943年担任民兵连长[3]。
1944年9月,为阻止日伪军联合对根据地发动的进攻,郝庆山带领两名民兵,奉命炸毁日军的必经之地——唐河大桥[4]。在离桥好几里地的时候,为避免被日军发现,他们游泳前行。郝庆山为避免炸药受潮,于是将85千克重的炸药箱放置于箩筐中,用梯子在水面上推行,他把炸药放在桥墩上,在点燃导火索后,成功炸毁了大桥。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郝庆山率领民兵配合解放军作战。1946年6月,驻定县围民军一个营包围郝白土村,他带领民兵利用工事和地道与敌激战,毙俘20余人。同年8月,定县国军驻军一个团进攻该村,他组织民兵掩护群众迅速转移后,带领6名民兵沉着应战,凭借土炮台和埋设的地雷,打退国军10多次进攻,毙伤58人。由于作战勇敢,机智多谋,郝庆山在1944年被评为“晋察冀边区民兵战斗英雄”。1945年,被评为“劳武英雄”[5]。
1950年9月,出席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6]。1960年1月,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7]。郝庆山曾被选为第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2年,郝庆山任河北省定县政协副主席。1983年,在定县逝世[8]。
参考